许 可 事
项 |
许 可 条 件 |
许 可 程 序 |
许 可 依 据 |
承诺时限 |
提 报 材 料 |
|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许可 |
1、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建设项目对地震观测环境无影响或已采取相关措施;3、建设项目已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且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获省地震局批准; |
1、建设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选址定点前),持项目建议书及批件、选址位置图到市地震局窗口领取并填写《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2、地震局审核相关资料签署审核意见;3、根据评审通过的《安评报告》核发《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7、17、19条。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4、11条。3、《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27条。4、《淄博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4、8、11条。 |
提交安评报告后当日办结 |
1、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2、项目建议书及批件;3、工程选址位置图;4、安评报告。 |
| 一般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标准)审核 |
1、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建设项目对地震观测环境无影响或已采取相关措施; |
1、建设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选址定点前),持项目建议书及批件、选址位置图到市地震局窗口领取并填写《抗震设防要求审核表》;2、地震局审核相关资料签署审核意见;3、核发《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17条。2、《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25条。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3、4、5条。4、《淄博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7条。 |
当日办结 |
1、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2、项目建议书及批件;3、工程选址位置图; |
|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核 |
1、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建设项目对地震观测环境无影响或已采取相关措施; |
1、建设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选址定点前),持项目建议书及批件、选址位置图到市地震局领取并填写《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2、地震局审核相关资料签署审核意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15条。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32条。 |
即收即办 |
1、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2、项目建议书及批件;3、工程选址位置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