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地震局


淄震发[200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教育(教体)局、地震局(科技局),开发区规土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是防震减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地震局《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通知》(鲁震发[2002]202号)要求,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目的和要求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应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的基本原则,贯彻“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宣传工作方针,努力开展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地震局的指导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应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列入各级各部门的宣传工作计划,由各级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地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宣传、地震、教育、科技、新闻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指定负责同志组成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由宣传、地震和教育部门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协调组要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统一领导、政策协调和督促检查。日常工作由地震部门具体组织落实。
三、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宣传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宣传防震减灾工作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各级政府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的重要工作部署。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淄博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提高全社会依法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自觉性。
3.应通过多种形式,逐步深入地对全社会进行正面的防震减灾市情教育。我市紧邻我国东部最大的郯庐断裂带,市内断裂纵横交错,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条件。同时,我市化工产业密集,人口密度大,经济集中度高,城市化进程在加快,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或邻区发生较大地震波及我市,其造成的损失将十分严重。因此,从地震灾害发生发展的趋势以及社会的防范、应急能力看,我市所面临的形势严峻,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艰巨。
4.大力宣传和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包括防震、抗震、避震、自救和互救知识等,帮助广大群众掌握防震避险、自救互救的科学方法和应急能力。要重点加强对广大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在地震发生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自我保护。要加强对农民建房和村镇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知识的宣传普及,促进村镇建设抗震设防水平的提高。要通过宣传,帮助人们提高识别和抵制封建迷信思想和各种地震谣传的能力。
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各级党委宣传、地震(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时机,通过多种途径,着眼长远效果,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不同的内容,有条不紊地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要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科技宣传周、“三下乡”、“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及国内外发生地震后人民普遍关注地震事件等时机,因势利导,广泛深入的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防震减灾的经常性宣传教育。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面向社会服务于社会的公益事业,社会各界,特别是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媒体应给予大力支持。市和区县新闻媒体,每年要安排一定时段和版面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市和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每年的3月1日、7月28 日前后的黄金时段,制作播放有关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节目或专题片,报社要安排一定版面刊登有关防震、避震基本知识或文章。宣传材料由市地震局负责提供。
2.充分发挥科普基地的教育功能。要重视利用现有的科普教育基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淄博遥测地震台网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市、区县科技馆、展览馆、文化宫等,应在市地震局的协助下,开辟相应的防震减灾知识展区,通过各种形式的展览,生动直观地宣传防震减灾知识。
3.市教育局要将防震减灾知识列入中小学的辅助教育内容,结合自然课、地理课等,在中小学校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有条件的中学,可结合学生兴趣小组,建立群测群防观测点,在市地震局的指导下进行地震前兆观测。地震局应在市教育部门的协助下,不定期的邀请有关地震专家举办防震减灾科技讲座,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4.文化部门应组织好防震减灾科教影片的发行、放映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5.各级科协等有关部门,应利用城市社区科普画廊、宣传橱窗等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市地震部门应协助科协等部门,对城市社区有关管理人员进行防震、避震知识的培训。
6.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科技下乡宣传活动。市地震局应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深入乡镇,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农村建房防震抗震知识。
7.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所属信息网做好与地震信息网的链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市地震局要及时更新专业网站内容,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容量。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科学性。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不仅是地震工作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因此,各级党委宣传、地震(科技)、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