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淄博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淄博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淄博市地震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淄发〔2001〕12号)和《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委市政府直属单位和归口管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淄编〔2001〕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更名为淄博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能调整
加强地震行政执法和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负责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承担全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协助市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地区地震应急预案与综合防御措施,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保证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及时上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本地区的地震分析预报意见;管理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地震灾害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全市地震行政执法工作。
(四)监督管理本地区的地震烈度区划或地震动参数区划、震害预测以及重要城镇和重大工程、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五)管理执行本地区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定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本地区重大工程、有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震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保卫、会务、综合文稿起草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二)监测预报科
负责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草拟并组织实施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市地震监测信息系统;负责管理全市测震、前兆及宏观监测网点和震情速报;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地震台网业务工作。
(三)震害防御科
草拟全市震害防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地震灾害预测、预防;管理全市抗震设防工作;管理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已建房屋建筑震害预测;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及备案工作;草拟本市防震减灾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法规规章的会签工作;承担防震减灾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参与草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承担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地震局机关事业编制总额为10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名。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这次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